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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12 浏览次数:1481

关于在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的实施意见

       技术标准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研制技术标准已成为科技研发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晋政发〔2018〕25号),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我省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形成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产业融合发展格局,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科技部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资〔2016〕301号),在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将技术标准战略贯穿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

       科技计划主管部门要将技术标准战略贯穿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全过程,以科技引领技术标准水平提升,以技术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通过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包括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基金)、平台基地和人才专项以及软科学研究计划)的实施,带动相关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和实验验证,以及重要技术标准研制相关的重要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数据、计量、检验、检疫、检测设备与方法等的研究与改进。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成果和重大科技专项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推动将先进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鼓励企业结合科研项目实施,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相关重要技术标准关键技术研究。鼓励承担重要技术标准的科研人员参加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组织和相关活动。

       二、加强科技计划中研制技术标准的分类引导

       科技项目中的标准研制任务应与标准化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体系(规划)相衔接协调。根据科技项目预期成果的应用范围和技术成熟度等特点,可考虑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对有助于促进我省优势产业培育、集聚和发展以及社会进步的技术标准研究科技项目,应在科技计划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

       对于预期成果可以形成具有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应用前景的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且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存在空白或其方案优于现有国际标准的科技项目,宜将研制国际标准作为研究任务;预期成果为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的科技项目,宜将研制国家标准作为研究任务;预期成果涉及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科技项目,宜将研制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研究任务;预期成果为需要在我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且相关领域没有国家标准的科技项目,宜将研制行业标准作为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相关领域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省级地方标准制定要求的,可以将研制省级地方标准作为研究内容。

       三、在科技计划立项阶段明确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和要求

       涉及标准研制任务的科技计划,省科技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专项指南方案编制工作,共同推荐技术领域和标准化领域专家参与。对于应用导向明确的科技计划,在设立过程中宜考虑技术标准研制任务或内容。

       有技术标准研制需求的科技计划,应将技术标准研究相关内容纳入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书中应提出技术标准研究的具体目标、内容和预期成果;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在项目立项评审过程中应注重发挥相关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研究机构及标准化专家作用,为科技项目中标准研制任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供咨询论证服务;项目任务书中应明确研究技术标准的数量、名称、标准类型以及推进的目标进度。

       四、在科技计划实施阶段强化技术标准研制的要求与服务

       在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实施中,专业机构及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应充分发挥前期参与项目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指南编写标准化专家的技术咨询与评议作用;在标准关键技术和指标的评估、验证及确定中,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应充分发挥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将修订标准作为研究任务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应主动与原标准编制单位进行有效沟通;科技项目研究任务变更中涉及标准研制任务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前就标准研制任务变更事项与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做好协调沟通,由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变更后标准的性质、类型、名称、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提供咨询意见建议;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研制任务的变更,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应征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科技项目研制技术标准的快速立项程序,为有标准研制任务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开通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标准题录检索、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免费阅读、经授权的标准文本在线阅读等服务;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为标准研制任务承担单位提供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方法的服务与指导。

       五、在科技项目结题阶段把握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情况

       有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科技项目,邀请相关领域标准化专家参加结题验收。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相关标准计划立项、征求意见、报批的文书,以及标准报批稿或标准文本等,作为标准研制任务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标准中有首次应用的技术和指标,或技术指标与同层级现有标准规定不一致的,需附上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标准中关键技术和指标的评估、验证报告。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终止或延期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支持在研和已结题科技项目的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

       省科技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工作机制,选择部分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试点,支持在研或已结题验收的科技项目产出应用前景广、市场需求大的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应用进程。

       七、加强科技计划中研制技术标准的统计与科技成果评价

       将科技项目中研制技术标准纳入科技成果统计和科技报告,作为科技成果评价的重要依据。将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后续承担技术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加强技术标准人才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

       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省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为承担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科技项目承担者提供技术标准知识、工具和方法培训。支持承担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专家参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在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山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以及推荐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等工作中,优先支持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出色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团队。加强省科技专家库和标准化专家库信息的交换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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