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686-5018
深圳标准丨地方标准化政策的先进经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28 浏览次数:1109

  2016年11月18日,深圳市印发《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动“深圳标准”建设,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包括标准制定或修订、标准试点或示范建设、深圳标准认证、标准服务机构培育、深圳标准理论研究、深圳标准人才培育、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和学术研讨会及国内重大标准活动等。凡在深圳市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产业联盟(财政核拨单位除外),均可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具体资助条件及标准如下:

  国际标准、国标、行标的制修订    

 

国际标准:主导制定100万,参与制定50万;主导修订40万,参与修订20万。

国家标准:主导制定60万,参与制定30万;主导修订20万,参与修订10万。

行业标准:主导制定30万,参与制定15万;主导修订10万, 参与修订5万。

 

   深圳标准制定项目    

 

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主导制定10万

深圳市团体标准:主导制定8万(3项/团体)

 

   承担国际、国内TC工作项目    

 

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60万/年(分三年);SC秘书处40万/年(分三年);WG秘书处10万/年(分三年)。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30万/年(分三年);SC秘书处20万/年(分三年);WG秘书处5万/年(分三年)。

 

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口单位:TC秘书处国内对口单位30万/年(分三年);SC秘书处国内对口单位20万/年(分三年);WG国内对口单位5万/年(分三年)。

 

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10万/年(分三年)。

 

深圳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10万/年(分三年)。

 

   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    

 

20万(20项/年)

 

   深圳标准认证项目   

 

5万(100项/年,3项/单位)

 

   标准服务机构培育项目   

 

20万(6项/年,累计100万)

 

   深圳标准理论研究项目   

 

15万(10项/年)

 

   深圳标准人才培育项目   

 

深圳标准宣贯培训项目:10万(15项/年)

深圳标准高等教育课程设立项目:20万(5项/年)

深圳标准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4万(累计20万)

Copyright 2018-2020 mystuff.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802228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113号 技术支持:晨曦元创